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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开栏语
如何把公正与效率抓实抓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设“法官案记”专栏。
我们诚挚邀请一线法官拿起手中的笔,讲述你印象最深的一次审判、一次执行、一次接访、一次普法,透过小切口,通过小故事,反映情理法如何相互交融,公正与效率如何真正实现,尤其要用生动事例反映主题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文字宜短,内蕴应长,如有现场视频、照片,读者当会更加欢迎。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我们的投稿邮箱:gxfyw2007@126.com。
先破“心墙”,再拆围墙
古语有云,“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我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始终认为案件可以强制执行,但矛盾需要用心用情化解。执行法官要走的路,不仅仅是完成冷冰冰的法律程序,而是为当事人解开心结、打破隔阂,让他们放弃对立、和睦共处,真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FA GUAN AN JI
兄弟情因宅基地出现裂痕
围墙拆除前
申请人弟弟刘小林和被申请人哥哥刘大林是同胞兄弟,两人分家后相邻建房,因宅基地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关系出现裂痕。后刘大林翻建房屋,在两家共用的天井之间建起走廊围墙,建筑物与刘小林正屋后方的窗户间隙不到三十公分,刘小林将刘大林诉至法院,请求将判令刘大林拆除走廊围墙,将天井恢复原状。
勘验现场后,法官认为,刘大林在刘小林正屋后方建造的一楼围墙及二楼、三楼走廊围墙确实已经影响了弟弟房屋的采光、通风,但走廊与刘大林房屋主体相连,如果完全拆除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最终判决刘大林将其建造的位于刘小林正屋后方一楼至三楼的走廊围墙部分进行整改、拆除,可保留不超过40厘米的实体墙。一审判决后,刘小林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决。
判决生效后,刘大林迟迟不履行拆墙义务,刘小林申请强制执行。
FA GUAN AN JI
手足情深,要闹到强制拆除的地步?
我在收到该案的材料后,决定立即到当事人家中确认现场,并尝试劝说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
“法官,我爷爷留下的宅基地应该由我爸跟我叔两兄弟平分,可我叔建房的时候多用了50平的地,我爸都没跟他计较,现在我们家盖了点走廊围墙,我叔就去法院起诉我爸,还申请强制执行,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也没把我爸这个兄长放在眼里。”一到刘大林家中表明来意,其儿子阿园就先跟我倒起苦水。
“所谓手足情深,何以要闹到强制拆除的地步呢?你爸那代人的矛盾纠纷已经发生无法改变,但是作为子孙后代流着相同的血脉,难道有要跟着老一辈犯的错老死不相方来了么。”我劝慰他。
见阿园的神情有些松动,我接着打出“法律牌”:“现在你们家的走廊和围墙离你叔的房子太近了,几乎完全阻隔了你叔家的采光、通风,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邻里关系的法律规定。”
“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应该主动履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你也不希望你父亲一把年纪了,还要被判处刑罚吧?”
FA GUAN AN JI
法官,我愿意拆除围墙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我做通了阿园的思想工作,随后和阿园一起成功说服了刘大林。“法官,我愿意拆除围墙,由儿子阿园代为履行。”
阿园在拆除围墙之后,向法院申请现场确认执行情况。我通过现场测量,阿园把实体围墙拆除到40cm以下,刘小林一家在现场给予确认,一桩兄弟之间纠纷历经波折终于妥善解决了。
“这个围墙整改后,家里的采光也好了很多,你们化解了我们兄弟之间的这个矛盾,大家心里也舒坦了。”刘小林说。
法官现场确认执行情况
该案从立案到审理再到执行,是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贯彻“立审执”一体化司法理念,着力将胜诉人纸上权益转化为现实可得利益生动实践的一个缩影。
我想起“时代楷模”鲍卫忠说的话:“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法律是刚性的、有力量的,但法官可以是柔性的,有温度的。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怀揣一颗为民办事的初心和坚定不移的法治信仰,我将沿着这条路无畏风雨、阔步前行!
原标题:《法官案记丨先破“心墙”,再拆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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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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