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弘阳昕悦尚宸:样板间落地窗变“矮墙”,业主直呼“上当”

Lisa 0 2024-12-10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近日,南京溧水区弘阳昕悦尚宸小区的几位业主向记者反映说,他们去年在该小区购买的期房,后期展出了一套实体样板间,跟他们买房时看到的样板间相比有不少改动,特别是原先阳台的大幅落地窗不见了,这让他们感觉受了骗,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

【样板间“变身”落地窗消失 业主认为“上当”】

南京溧水的施先生2020年8月购买了弘阳昕悦尚宸小区的一套商品房,预计2022年下半年交付。买房时,最吸引他的就是样板间展示出的一整面全明落地玻璃窗,明亮通透。

施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项目销售还承诺,大家拿到的房子和样板间是一比一交付的,没有任何偏差的。小区业主朱小姐也告诉记者,当时销售说“所见即所得”,大家看到的东西都是实际交付的标准。

今年6月份,有部分业主发现,在售房时展示的样板间之外,开发商又搭建了一座所谓的“实体样板间”,里面有不少变化。施先生发现,阳台增添了一堵60厘米高的墙,并不是按之前宣传的那样,之前的宣传册都说的是全玻璃围栏设计。

业主们了解到,小区共有8栋,其中5栋有落地窗变矮墙的问题,涉及户数约有几百户。业主们派出代表与开发商进行了交涉,开发商表示,墙不能拆除,交房的时候就是这样。

施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们去政府网站上了解,发现项目提交的设计图纸就是没有落地窗,明确标注有60厘米墙体的。但是在销售的过程中,这些并没有告知消费者。

后来,业主朱小姐去开发商询问得知,当初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了,并且开发商还告知“销售说的话不能代表他们公司”,这让朱小姐无法接受。

【原始规划阳台就有墙 业主质疑开发商“虚假宣传”】

业主们咨询规划部门得知,小区的原始设计就是有60厘米阳台矮墙的,反而全明落地窗,是部分楼栋后期更改的,这让他们觉得开发商一开始就在进行虚假宣传。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最开始之前就是封闭阳台,做60厘米的矮墙,后来他们申请变更,只变更了五号楼七号楼八号楼,把60厘米降到了8厘米。规划部门对实体墙的形式和玻璃墙的形式没有什么具体要求,只是沿路要求他们封闭阳台。至于封闭阳台下面是多高的墙体,这个是没有要求的。

对此,施先生认为开发商就是在推脱,不承认自己的过失,而且还在以欺诈手段进行销售。

7月中旬,记者陪同业主再次来到昕悦尚宸小区的时候,原先有全明落地窗的样板房已经关闭了,只有“实体样板间”对外开放。不少业主也坦言,当初就是冲着全玻璃落地阳台才来买的,如果是得知有矮墙,也就不想买了。

【溧水市监局:已接到投诉 1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立案】

直到最近,业主们发现,仍有销售人员拿着印有“阳台全玻璃护栏”字样的折页在推销新房。几经沟通无果后,9月6日,业主们把问题向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

市监局执法人员接到了业主们提交的宣传折页、图片等材料,并到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表示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业主是否立案的答复。

【律师:建议业主搜集更充分证据后起诉】

律师表示,涉及到虚假宣传的纠纷,最充分的证据就是购房合同上的约定,而双方合同上只注明了阳台为“铝合金封闭”,没有说是玻璃还是墙体。业主们应该收集其他尽可能多的证据,必要的话在房屋交付后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认为,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但是开发商的销售楼盘以及销售宣传海报有相关承诺,这个也对开发商产生法律效力。销售人员的一些口头陈述,比如对房屋的介绍,这个当然也构成开发商的承诺。如果开发商并没有按照销售员工当时所说履约也可能构成违约,因为销售人员在销售房屋的时候所处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相关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

律师也在这里对广大购房人做出提醒:对于开发商在卖房时的一些承诺,宣传海报,样板间等等,最好保留相关证据,日后可以更好地维权。如果最初证据没有保留,后期可能造成维权困难。

江苏台记者/许莹 韦少华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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