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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0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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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菏泽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2、领分红 搬新居 喜迎幸福年3、郭氏家谱┃字辈排行之山东「全」

菏泽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日讯 6月2日,菏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三年来,菏泽两级法院积极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绿色审判”司法理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覆盖全市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机制全面运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成效显著。

最严法治惩治环资犯罪 维护环境资源公共利益

近三年来,全市环境资源案件呈现出数量增长快、涉及领域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审理难度不断增加。2020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130件,其中民事案件1722件,行政案件261件,刑事案件147件,审结2112件,案件结收比为99.15%。工作中坚持最严法治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彰显了法律的震慑作用。妥善审理行政、民事环资案件,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积极维护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专门机构+整合联动 全面构建环资审判机制

菏泽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各县区法院设立专门法庭,配备55名环资审判法官、法官助理,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三合一”集中审理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体系。同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院校合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大专院校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协作,实现了环境资源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的有效融合。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服务保障工作大局

菏泽法院组织开展进企业环境保护法律宣传、“企业法律服务日”等活动,送法进企业,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面对面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黄河保护方面,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巡回审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机制,共同筑牢黄河菏泽段生态屏障。加大对涉黄河生态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保障了黄河行洪安全。注重修复理念,把生态修复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补偿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典型案例

1. 张某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向他人大量收购废旧电池,并存放在自家院子里。2017年7月20日,成武县公安局民警会同成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对张某进行调查时,在其家中发现有67块废旧铅酸电池,其中66块被拆解,电池内的铅酸液被张某排入家中的下水道内。经鉴定:张某家中下水道内污水、污泥排放浓度均高于标准限值,其中污水总铅测定值超过标准值50倍,污泥PH值测定值为超过标准值3倍,总铅测定值超过标准值32倍,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

【裁判结果】

成武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未采用相应的防范措施将含铅的污染物排入下水道内,放任危险废物泄露,且总铅(污泥)测定值达9772mg/kg;总铅(污水)测定值达5.1mg/L,属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对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放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典型意义】

近年来,电动车因其便捷、经济等优势,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电动车的电池属于消耗品,使用寿命在两年左右,不少人萌生了回收废旧电池的想法。废旧铅酸蓄电池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铅酸蓄电池中含有的酸、碱电解质溶液会影响土壤和水系的ph值,使土壤和水系酸性化或碱性化。铅、镉等重金属被生物吸收后,可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类食物链,在人体内聚集后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该案再次提醒相关公众: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必须“持证上岗”。

2.牛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基本案情】

2019年秋,范某某(已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牛某某,称准备从单县浮岗镇某村的耕地上挖土卖给别人赚钱。为了不被发现,牛某某等人深夜行动,在该村7亩基本农田上留下了约3米的深坑,导致耕地丧失了种植条件。牛某某等人将挖取的土壤出售分得土壤出售款7000元。2020年7、8月份,牛某某又和瞿某某(另案处理)一起再次挖土出售,分得土壤出售款2000元。案发后,牛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裁判结果】

单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伙同他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基本农田大量损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案涉7亩基本农田的生态修复费用已经缴纳,且被告人牛某某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清非法获利款并积极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依法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判处被告人牛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典型意义】

耕地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即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被告人牛某某为了一己私利,非法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仓廪实,天下安。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3. 秦某等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秦某与被告人夏某共谋通过倾倒“化工废液”挣取好处费。被告人夏某委托被告人李某寻找客户并许以好处,被告人李某明知被告人秦某、夏某无污水处理资质,仍联系曾从事化工行业的被告人代某。被告人代某为了从中牟利遂联系某生物科技公司的被告人朱某,被告人朱某车间地罐内存有化工废液需要处理,明知被告人代某无污水处理资质,为了节约成本,仍与被告人代某约定以每吨300元的价格将废液交给被告人代某处理。2020年12月27日及同月29日,被告人代某联系危化品专用运输车到某公司,由被告人朱某安排人员装车,分两次将化工废液运往曹县。被告人秦某按照被告人李某的安排,通过导水管将运来的“废液”倾倒至新冲小河内,两次共计60.33吨。经鉴定,所倾倒排放的“废液”污水属于有毒物质。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为新冲小河应急治理及净化处理花费人民币51.456万元,为生态环境修复花费人民币115.105万元。

【裁判结果】

该案一审判决后,检察院提出抗诉,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审判决五被告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秦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夏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6万元,被告人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万元,被告人代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6万元,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6万元。五被告人赔偿环境修复费用、支付防止损害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和鉴定评估费用合计171万余元。禁止被告人朱某、夏某、代某、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有关的经营活动。

【典型意义】

违反法律规定倾倒污水、废液,严重污染环境的,将构成污染环境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承担修复环境的民事责任,本案考虑到被告人朱某、代某、夏某、李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从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出发,对该四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的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案中,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予以从业禁止,可以强化对犯罪分子的监管,防止其继续实施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体现了环境司法的惩罚与预防作用。

4.刘某虎、刘某发滥伐林木案

【基本案情】

2008年,被告人刘某虎承包了其村西路边土地,种植杨树。2022年3月初,村委会通知村民重新发包土地,要求承包人清理土地。同月7日,刘某虎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30 000元价格将其种植的杨树出售给被告人刘某发,刘某发明知刘某虎未办理采伐许可证,自己也未再办理采伐许可证,私自滥伐111棵杨树。经菏泽市牡丹区林业局勘测,被滥伐林木立木材积28.9197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虎、刘某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裁判结果】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虎、刘某发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虎、刘某发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虎、刘某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虎、刘某发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判决被告人刘某虎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刘某发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 000元。

【典型意义】

林木的重要生态属性决定了林木采伐权要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未经林业等相关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虽持证但违反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人所有之林木或超过许可证规定数量采伐他人林木的,均属于滥伐林木。滥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无论是自己种植的还是从他人处购买的树木,均需要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才可以砍伐,没有采伐手续,任意砍伐林木达到一定数量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5. 杨某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始,被告人杨某伙同王某某、庞某某(均已判刑)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出资在郓城县某公司内私自建设废机油加工点,对废机油加工提炼后销售牟利,剩余废渣挖坑倾倒。至同年5月15日该加工点被查处,已向沉淀池倾倒废弃机油784桶计140余吨,被告人杨某销售提炼的油品得款1.2万元。经对现场查获的铁皮桶内、沉淀池内、渗坑内、油罐内的液体抽样鉴定,均属于危险废物。现场查获尚未倾倒的成桶危险废物(16塑料桶、794铁桶计161.5吨),沉淀池、罐内、墙外渗坑内危险废物及受污染的泥土等计806.61吨,移交环保科技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约定处置费用为395.2389万元。2021年8月11日,被告人杨某投案。

【裁判结果】

郓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危险废物中提取油品销售牟利并非法倾倒污染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杨某虽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鉴于杨某当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其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及部分危险废物清运处置费用,对其可予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杨某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被告人杨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7万元,退缴违法所得1.2万元,并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用133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典型意义】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杨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环境修复成本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该案的宣判给予环境损害投机者重重一击,也再次敲响警钟: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处置废机油,产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处废单位处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关乎民生大计,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谋取利益,通过非法手段处理危险废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6.丁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至9月11日期间夜晚,被告人丁某某先后多次使用手电筒照明、竹竿戳敲的方式,分别在鄄城县箕山镇多个村庄的住宅外墙上,非法捕猎野生壁虎共计665只,后将捕猎的壁虎销售给张某某(另案处理)牟利,非法所得600元。经鄄城县林业局认定,被告人丁某某捕猎的壁虎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被告人丁某某所非法捕猎的665只壁虎价值332500元,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丁某某退缴非法所得600元,并缴纳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赔偿款2000元。

【裁判结果】

鄄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丁某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缴纳部分赔偿款,具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被告人丁某某的行为不仅构成非法狩猎罪,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丁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丁某某退缴的非法所得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丁某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332500元,并在鄄城县县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地区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平衡,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案的被告人因法律观念淡薄,为了获得一点经济利益而非法猎捕壁虎,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触犯了刑法,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责任,还需就破坏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某水务公司诉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行政处罚纠纷案

【基本案情】

被告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于2021年7月31日接到上级交办,对原告某水务公司相应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后于2021年10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21年7月17日,综合执法人员在某水务公司污水总排污口采集水样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认定:氟化物4.3mg/L,超标0.43倍;硫酸盐1030mg/L,超标0.58倍;全盐量4500mg/L,超标1.81倍。以原告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为由,决定对某水务公司罚款332 500元。某水务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裁判结果】

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依据《关于对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督办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通知》、山东省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枣环监(委)字2021年第061号)、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认定某水务公司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省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中虽显示某水务公司总排口的水样中氟化物、硫酸盐、全盐量指标超标,但该监测报告说明中亦明确该中心仅对送检样品的监测结果负责,不对所送样品来源负责。本次监测的委托单位并非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其并未参与水样的提取、送检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未提交监测水样的提取、保存、送检等过程的证据材料,因此不能证明监测样品的来源及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而被告并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其对某水务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证据不足。某水务公司起诉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典型意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证据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未经法定程序获得的证据不能用作作出处罚的依据。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监测报告等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监测报告说明中亦明确该监测中心仅对送检样品的监测结果负责,不对所送样品来源负责,故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参与水样的提取、送检过程,确保监测程序合法,否则,监测结论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本案对于规范相关采样流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8.毕某与某高速公路公司噪音污染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毕某一家居住的房屋位于被告公司所建设和管理的公路一侧十余米处。毕某以公路上车辆行驶产生噪声,尤其是夜间噪声严重超标,影响正常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停止侵害,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房屋声环境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及相应经济损失。被告公司认为其已经按照批准的设计规划、国家标准设置了噪音防护措施,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对毕某不存在任何的侵害行为。经鉴定机构对毕某的房屋处进行噪声监测,检测结论为:1#点位夜间噪声排放值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裁判结果】

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毕某居住的房屋建造在前,涉案公路建设在后,该公路通车后,毕某房屋被迫坐落于交通干线旁。经鉴定,毕某居住的房屋夜间的环境噪声超过了规定标准要求,原告毕某正常的生活受到来自公路的噪声污染干扰。被告公司作为该段公路的经营管理者,有责任采取措施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影响。对毕某要求被告停止侵害,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所居住房屋声环境达到环保部门规定标准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鉴于毕某未能提供证明其因噪声污染造成实际损害的相关证据,因此对其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鉴定费系毕某为本案实际支出,毕某要求被告支付,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采用修建隔音墙或其他有效措施,将毕某居住的案涉房屋室外噪声夜间降到55分贝以下并支付毕某鉴定费5000元;驳回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重要危害因素,需要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符合相关降噪标准。本案属于因噪声污染受到侵害后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调查审理及鉴定程序,认定毕某居住的房屋夜间的环境噪声超过了规定标准要求,判决由被告公司采用修建隔音墙或其他有效措施,将毕某居住的房屋室外夜间噪声降到标准要求以下,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宁权”。

闪电新闻记者 郑茂生 王豪杰 报道

领分红 搬新居 喜迎幸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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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0日讯 山东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春节到来之际,多地村民领分红、搬新居,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硕果,喜迎幸福年。

无棣县柳堡镇赵王瞿阝村是小枣种植专业村,去年,在省派第一书记的帮助下,村里成立合作社,枣农变身“股东”,春节前,收到了首笔分红款。省派无棣县柳堡镇赵王瞿阝村第一书记王伟说:“全村所有小枣销售一空,共计分红收入近10万元,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双丰收。我们今年将多种枣、种好枣,让村民更多感受到乡村振兴政策的红利。”

春节前夕,单县龙王庙镇刘土城村的60多户村民也收到了入股村合作社的第一笔分红。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2022年发展了黑小麦、蒲公英等特色种植,收益147000多元,全部分到入股村民手中。单县龙王庙镇刘土城村村民杨金义说:“领了3600块钱,我坚信到明年比这分得更多更好。”

分红结束后,村民们还围坐一起,共同为新一年新发展谋划思路。单县龙王庙镇刘土城村党支部书记刘凯说:“不断扩大合作社规模,种植更多的优质农产品,让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群众增加收入。”

春节将至,肥城、禹城、利津、淄博淄川等地的村民不仅喜提“年终奖”,还收到了丰厚的年货大礼包。淄博市淄川区北苏村村民高林说:“今年分的油,米,面,都很全,过年俺家七口人都有,心里都很恣儿!”

搬新家,过大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枣庄山亭区山城街道的多个棚改和旧村改造项目赶在年前验收交付,圆了近2000户居民的安居梦。在宁津县柴胡店镇,2700多名农民从农村平房搬进新社区的二层别墅。新家不仅配套服务完善,而且邻近多个创业产业园区,村民可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宁津县柴胡店镇副书记、镇长苑世云说:“对土地重新布局、规模化流转10000亩,实现土地“坐地生金”,增加集体收入200多万元,最大限度激发乡村内生动能。”

郭氏家谱┃字辈排行之山东「全」

山东:兴天元涵鸣

山东济南:玉克长洪仕。

山东济南:致元延宝淑

山东济南:连洪希延葆树允志尚辛佩。

山东济南商河县郭八社村:思洪连泽玉永寿世岩昌 (此条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历城南高而村:凤秀文连。

山东平阴刁山坡:志立肇存厚。

山东平阴:宗永绍志建,析树洪柄佩,欣鞠龙春仕,斯耀汉亭昌。

山东济阳垛石镇建华村仁和堂:纯冠齐永一本百世全。

山东青岛城阳区夏庄镇源头村:先维崇衍德。

山东胶州、胶南:元肇维人,方振承绪,玉胜佳年,克存。

山东胶州中云、李哥庄支派:文人方振,承绪愈盛,嘉念克存,显荣蔚征,守先勤慎,格致修正,崇德式遵,光华焕兴。

山东胶州李哥庄:元□维人方振承绪玉胜佳。

山东即墨:景明立宗成信。

山东即墨蓝村:守克绍广(玉宗)吉。

山东平度:广照宣继世。

山东淄博:方正良法思传。

山东周村至邹平一带:方正良法思传。

山东高青高城镇后营村:志文维振,修德存仁。

山东齐东(现属高青):芳铭敦儒德光灿振洪声。

山东沂源:良守凡才□三□士允元清照传忠孝存心本。

山东枣庄:明学振万方依允。

山东枣庄:明全胜普传家远。

山东枣庄寨子村:正敬士继朋允。

山东枣庄:敬惠令贤良,山右吉兰祥。东道崇新绪,繁衍裕厚常。志占龙虎榜,桢干贯帝乡。福寿乾坤齐,英才满华堂。

山东滕州:以克修其职永。

山东滕州:承德光启绪,克振肇延长,泽国春东映,家世西之昌。

山东登州:云振殿廷忠,鸿雁礁石峰,盛文俊晓久,世立永长春。

山东威海西钦村:学田贤士,振恩泽兆,嘉祥椿桂,荣华本芝,兰秀玉堂。

山东蓬莱:开荣运衍绪庆恩光。

山东招远:祥山俊秀永。

山东高密:奎从承恩相曰振宗。

山东高密夏庄镇郭家泊子村:奎从成恩象(相)若振宗世。

山东高密市河崖镇官庄村:培衍(才、光)嘉懿增振作名贤述佑基远长。

山东济宁:云玉德善庆发昌祥。

山东济宁:永(容)克延宗金。

山东济宁:龙守光明孟于兴。

山东梁山李管屯郭庄:学思兆广培园。山东齐东:芳铭敦儒德光灿振洪声。

山东梁山:元世建守宝绪庆继。后续:恩福恒锡,化昭之乾,道贵仁义,桂树东山。新续:繁华昌毓,则灿春良,青林升蛟,敦厚吉祥。

山东曲阜市石门山镇大庙村:克庭连振奉会士富忠洪。

山东泰安:成望慰纯,建立兰英,善方治家,永存孝辛,言书高志,明径守政。

山东泰安:奉会士富忠洪秀召。

山东泰安:明长泗庆其瑞方。

山东泰安大汶口颜谢村:毓振保善永培养守世常。

山东泰安岱岳区夏张镇郭家庄:廷志继亭长发其祥。

山东宁阳:普继功德广敬修颜泽常。

山东宁阳鹤山乡:润广怀德秀。

山东鱼台:云效桂怀庆兴玉传记广召显润凡祥。

山东嘉祥:西瑞延吉九。

山东嘉祥:如凤金广(德)文景庆衡。

山东汶上槚柏郭:贤良志廷,永克延忠,金兰光秀,义广(音)家弟(音)。

山东东平:启东风明献原□祥瑞昌。

山东东平:长荣克延忠。

山东日照:公建常章,合敬其相,惟衍仁德,家道隆昌,公同宣传,克培秀贤,懋照竣业,锡易永年。

山东日照:从晋来鲁忠厚传家宝。

山东日照东港区南湖一村:开有文公建常江。

山东临沂:明罗振万方。

山东临沂市河东区相公办事处郭团居委“九字门”:九福章步立孔受学增继传宗。

山东郯城:传家慎科首永保征世文。

山东沂水郭家楼:瑞兆邦之彦,仁孝庆世传,文士希善树,修德家绍光。

山东苍山常于沟:德连秀朝云。

山东平邑:大(玉)传(青)有(兆)增,道德仁义广,福禄祯祥全。

山东平邑:富光宏振相东传恒昌太道德敬安长。

山东莒南道口:振殿云焕学。

山东德州:云(功)明(士)林(学)长传金。

山东德州:玉士(文)占立嘉。

山东德州:克世念嗣续,宜庆延召隆,永全宝宏大,立德可有成。

山东乐陵:文笃培宗仁本修淑青克成香言(音同)传万载来士永照明。

山东乐陵郭家街道村:泮言文万永。

山东聊城:增万金占德泽子。

山东聊城:庭振清峰孟继修祖宗。

山东聊城:金庆长保增。

山东聊城:师汝太金玉广增世林星。

山东聊城:存春庆桂连善。

山东莘县:岭西朝延化,永增孝玉光。

山东莘县:奉先尚思敬,喜福兆童兴。

山东滨州:庆丰山新静,周村落花宁。

山东滨州:大世树光会朋。

山东惠民:镇宗敬守成。

山东沾化南集:泰天同全才(常)。

山东邹平:保在振传其。

山东邹平:永立念加训。

山东邹平九户镇丁郭李西郭村:学佃玉念家训宝。

山东菏泽:玉福金忠信传。

山东菏泽:耕读可传家。山东曹县:鸿显永庆丰,树修本善传。

山东曹县古营集镇:旭龙茂衍庆芳爽清。

山东单县:子于坎垂训,耕读可传家,若支锦连甚。

山东单县:知愚堪垂训,耕读可传家,根富枝干华。

山东单县:克念作圣,永言孝思,德昌纪世,荣光耀祖。

山东单县:子于坎垂训,耕读可传家,若支锦连申。

山东巨野:耀念本培元长成。

山东巨野核桃园区山曾街:尚朝继天恩,祥庆念显文。

山东新泰:方建毓信安洪英 天贵淑美乐有丰 居慎长载庚大化 受惠庆修奎元登(此条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新泰市小协镇郭家泉村:方建毓信安洪英 天贵淑美乐有丰 居慎长载庚大化 受惠庆修奎元登(此条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平度古岘郭家寨子一支:兴庆锡祚广,召宣继世长,泽廷毓学士,德立焕文章!(此条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瑞兆承良庆鸿锡学常清崇尚心敬守廷运毓光明(此条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古营集镇兰楼:正宗传继绪,隆茂衍庆芳。清太嘉祥照,鸿恩广荣彰(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五家寨子村:兴慶锡祚广 昭宣继世长 泽廷毓学士 德立焕文章(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太平洋镇小垓子村:甲先传远良心世首长(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滕州市:宝子德昌永 家声世泽长 广昭庭献瑞 钦承肇锡祥(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杨兰埠村:兴庆锡祚广 昭宣继世长 泽延毓学士 德立焕文章(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寿光市侯镇丰台岭村:一德云存之成锦笃晓来宗山功洪良恒梅怀清占学孔(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梯门镇芦泉村:文行忠庆广,道传心法长,诗学修天贵,奉宝安家邦,正令志培厚,东方旭太昌树平开盛运,乐业富其祥(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巨野县凤凰开发区城北郭庄:克 志 垂 应 传 瑞 肇 成 良 庆 鸿 锡(锡是29世)(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临清市唐园镇马虎寨村:兴,金,华,勇(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大田集镇邓庄村:瑞.肇.承.良.庆.鸿.锡.学.常.青.崇.尚.心.敬.守.廷.运.毓.光.明.中.原.仁.义.厚.灵.杰.启.繁.平.富.贵.卫.康.泰.海.内.保.家.声(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烟台福山(同源异派)字辈:世之宏懋 惟學有光 永新善培 可大延昌(福山 城里-城里村,西关村) 世之宏懋 惟學有光 永新善培 庆余延昌(福山 上夼村) 世之宏懋 惟學有光 永新善培 庆毓延昌(福山 高疃-义井赵家庄王家曈) 世之宏懋 惟學有光 永新善培 其鼎汉昌(福山 隆口村 ) 世之宏懋 惟學有光 永新肇(善)啟(培) 可大延昌(福山 门楼 东周格庄) 世之宏懋 惟學有光 永新肇啟 可大延昌(关外)(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下瞿阝村:庆丰山新静乐天州化宁勋臣铸伟业杰昆腾华龙(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肥城市桃园镇郭刘村老佛庄:大兴学明长,嗣庆啟瑞芳,锡恩崇功扬,修德繁业远,积善荣声昌(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穆家庄:金围树本能孝先(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鄄城县彭楼镇枣林店:梅法家传远 良心士守常 善珩衍培绪 文献庆同昌(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彭楼镇郭水坑村:美法(信)家(维)传(怀)远(凤) ,良(春)心(继)世(成)守(朝)长,善行延丕绪, 文献庆同昌,德功荣华盛,崇继安襄邦。(郭守贵提供)

山东省东平县大安山:传,学,思,延(兆),广,培,本,源,庆,玉,家,邦(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下圈村:庆 丰 山 新 静 乐 天 州 化 宁 勋 臣 铸 伟 业 杰 昆 腾 华 龙(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东关村街道:洪.瑞.言.基.辛,修.德.家.道.长(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郓城县黄安镇郭垓村:申修家齐国志太平本承善同延陪续文宪庆同昌(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曹庄乡郭院村:耕读可传家若至瑾廉慎(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肥城市王庄镇郭辛村:大兴学明常泗庆启瑞方(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嘉祥县金屯镇西郭村:培,传(洪),道(西),瑞,延,吉(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士,玉,文,庆,兆(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镇宋庄村:如,风,金,广,文,井,庆,恒,兆,孔(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后郭村:虎彦帮文建,方秉义卓悦,法长金宗玉,桂兰连梅福,瑞麟兆鸿章(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平邑县平邑县平邑镇常山村:清,兴,继,永,凤,思,胜,士,登,朝,相,明,君(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郭伯胤三支派和临朐县郭伯温二支派:全中葆泰 广发庆祥 安仁树信 万世顺昌(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梁山县寿张集乡郭楼村:有,明,文,玉;树德常言庆,传家贵守忠。元熙康际泰,敏惠信宽公。广化兴隆潛,全修道业鸿。芳勋光可继,淑慎瑞相崇。因家族庞大,人员众多,取名字恐与亡故先人雷同,有失体统。故后人新编辈词四十辈,从树字辈开始对照使用。后续:建华英杰冠,仁爱居贤良。清廉品圣洁,和善万福祥。正义怀尊敬,武卫显刚强。济民众思念,学优海天扬(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康庄镇端丁村:洪法天士风延长(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青州市弥河镇东市庄村(安丘郭伯禄,临朐郭伯温,青州郭伯胤三兄弟近代字辈序列):全 忠 葆 泰,广 发 庆 祥,安 仁 树 信,万 世 顺 昌……(郭初泰提供)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新庄镇泉安子村:文振胜世远、忠立福寿方、道高存人厚、德广永兴昌、青龙游四海、明月照乾坤(郭胜才提供)

山东省菏泽市陕单县曹庄乡郭院村:郅语堪垂训,耕读可传家,若知谨廉慎,根树枝杆华,恒星照广运,继忠孝本昌(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郭押口:惟德保祥,庆召衍倉,廉洁奉公,忠孝殿堂,勤俭富贵,迎新康良(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埠村镇埠东村:尚承先业贻裕恒长运际隆盛献端发祥致忠克孝体国经邦功成名立万代荣昌(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船郭庄:美法家传远 ,良心世守长,善行延丕绪, 文献庆同昌,德功荣华盛,崇继安襄邦(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军庄村:堂~金~明~树~洪~焕~增~子~之~恒~广~玉(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菏泽成武汶西郭庄(付楼郭氏):保祥庆兆 廉洁奉公 忠孝殿堂 勤俭富贵 迎新康良 知博今古 继代恒长 繁荣锦绣 芝兰永芳 有道家凤 世泽汾阳 章文耀武 彪炳奇光 环宇鼎盛 鹤寿鹏翔(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巨野县字辈:金国全传耀.念夲培源长、承继延世德、端正见善昌、忠信育栋梁(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郓城县唐庙镇中屯村:祢正申修家齐国治太平本成善行言沛续文现庆同昌(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西郭村:光,仰,俊,继,保,怀,建,学,如,心,青,稞,献,登,云(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枣庄滕州市董村:修雪帮树大世加梁培平坦文明臣鹏建印开延庆芮。敬惠令贤良山右吉兰祥东道崇新绪繁衍裕后常志占龙虎榜桢干贯帝乡福寿乾坤(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黄西村:文,振,清,峰,孟,记,修,玉,宗(据宗亲留言补)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郭套村:邦成世升开,大兴玉元明,京运吉圣化,尚文从来同……(郭套村郭氏十三世郭吉新据1954郭家谱提供)

山东郭氏的朋友,你的字辈还记得吗?你家族还在按照字辈给孩子起名吗?如果文中没有统计到你的字辈,还请你在文末留言,留下你的字辈和坐标,方便你的族人认祖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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