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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2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股票(证券简称:康达新材,证券代码:002669)将于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尚需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批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因此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康达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企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洪珊先生、储文斌先生于2018年10月14日与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控孵化”)签署了《关于协议转让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书》”),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就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但合作细节以最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正式法律文件为准。如合作成功,该事项将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达新材,证券代码:002669)于2018年10月15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于2018年10月20日、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2018-120)。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本次重大事项停牌期限届满,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达新材,证券代码:002669)自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一、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陆企亭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37,518,0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6%;徐洪珊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6,991,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储文斌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2,591,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2%。
陆企亭先生、徐洪珊先生、储文斌先生已于2018年10月14日与唐山金控孵化签署了《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合作细节以最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陆企亭、徐洪珊、储文斌;
受让方: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
2、协议转让的股权比例范围:
转让方将持有的康达新材62,7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二、涉及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本次交易康达新材尚需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批、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审批程序。
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双方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尚未签订。停牌期间,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获得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批复。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达新材;证券代码:002669)自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复牌后相关各方将继续推动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推进,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