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指涨逾1有色金属与白酒板块大涨首批科创50ETF上市首日集体收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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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27日晚间深市上市公司公告摘要速递
27日晚间深市上市公司公告摘要速递 更新时间:2010-7-28 0:07:23 众合机电: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质押 近日,众合机电接到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浙大网新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4,0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7月23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前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大网新持有的公司股份中质押数量为6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5%,占浙大网新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3.79%。 闽灿坤B:董事、总经理唐琼善离任 闽灿坤B董事、总经理唐琼善先生因其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于2010年7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和总经理的职务,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其辞职申请;并由董事会聘任潘志荣先生接任公司总经理。虽然唐琼善辞去董事的职务,但董事会成员人数不低于法律规定的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将在适当时机补选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鑫龙电器: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 鑫龙电器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0年7月23日取得安徽省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实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000万元变更为16,500万元。 鼎汉技术: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鼎汉技术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27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皖通科技: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 皖通科技于2010年6月8日发布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审计、评估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城电脑:出售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 2010年7月26日,长城电脑收到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函》:中信网络根据《公司法》和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公司所发出的《征询函》及公司与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交易条件行使对公司转让的长城宽带股权的购买权,双方将按照前述条件签署相关合同。同日,长城科技、长城开发也已收到中信网络的《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函》。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长城科技、长城开发与鹏博士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条件,该合同的签署无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网络需按照鹏博士此前提供的交易条件购买公司与长城科技、长城开发拟出售的长城宽带合计50%股权及相关债权,其中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为4,226,000元,债权转让价格为8,452,891.41元,具体事项各方将进一步磋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实施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闽灿坤B:201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闽灿坤B201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召开,一致通过关于聘任潘志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华东科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解冻 2009年7月14日,华东科技控股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予以冻结。 2010年7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双方纠纷已解除且于2010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解冻手续,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中尚有71000000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中无质押情况。 巨星科技: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相关规定,巨星科技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三家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阳光股份: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 阳光股份副总裁杨宁先生自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7月27日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有关规定,自2010年7月28日起,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将代行董秘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