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虚拟货币(GMk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XiaoMing 0 2024-06-1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周小川虚拟货币,GMk虚拟货币是传销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什么是中国数字货币?
  2. 比特币合法吗?
  3. GMk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4. 虚拟数字货币“亚欧币”一年骗4.7万人40亿,为何这么多人会上当?

什么是中国数字货币?

要讲清楚中国数字货币,要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讲:

一、概念

CBDC,全称为CentralBankDigitalCurrency,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在世界范围内,各国政府针对数字货币的统一称呼。

DCEP,可认为是中国版的CBDC,DC是DigitalCurrency(数字货币),EP是ElectronicPayment,意思就是数字货币电子支付,主要功能就是作为电子支付手段对M0(现金)的数字化替代。

2020年,人民银行认为DCEP的叫法太过技术化,不利于市场推广,就把名称改为e-CNY,大家之后接触到的就都是e-CNY了。

二、为什么要推e-CNY

国家推广e-CNY,主要从3个方面做了深层次的战略考量:希望通过发展数字货币降低美元霸权对国家经济的负面影响;希望抢占数字货币技术先机,成为国际上法定数字货币的事实标准,避免货币主权旁落于缺乏必要约束的私营部门;希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跨境支付结算。

三、e-CNY有什么优势与特点:

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管理成本;提升民众支付结算的便利性、安全性和交易效率;有助于提升对M0现金市场流通的宏观调控力;有助于提升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能力;能够继续满足群众对现金匿名交易的需求;与现有金融账户体系松耦合,对金融体系改造小,利于推广;中心化管理,支持零售场景的高频并发交易;支持通信网络不佳时的双离线支付模式。

四、与微信、支付宝的区别:

e-CNY与第三方支付有明显的区别:

第三方支付由第三方机构或商业银行负债和承担账户风险。DCEP的法律地位更高,国家负债;第三方支付是对存量货币的电子化,不改变货币总量。DCEP是由央行发行,可直接增加或减少市场货币规模;第三方支付是与银行账户紧耦合的电子支付工具。DCEP可与银行账户松耦合,用户间转账可独立于银行账户之外;第三方支付基本不支持断网情况的支付。DCEP可实现收付双方的双离线支付;第三方支付必须是实名支付的。DCEP能够支持一定程度的匿名支付;第三方支付有M1或M2属性,能计息。DCEP是针对M0的替代,不计息。

五、推进进程:

2014年,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的支持下,央行成立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

2015年,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等进一步深入研究,形成了人民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系列研究报告,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方案已完成两轮修订。

2016年1月20日,央行召开的数字货币研讨会上,首次对外公开发行数字货币的目标。

2017年1月29日,央行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在成功开发法定数字货币原型后,该所在南京、深圳等多地布局,通过与研发机构和产业结合,以实现金融科技研究成果开发的落地。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工作目前由央行货币金银局管理。

2017年5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挂牌。研究所在原印制科学研究所基础上更名而来,内部设立六、七个部门,研究方向包括数字货币、金融科技等。人民银行科技司原副司长姚前出任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副所长由科技司科技处原处长狄刚出任。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周小川提到央行正在研究的是DCEP(DC:digitalcurrency,数字货币;EP:electronicpayment,电子支付)。

2019年6月,由Facebook主导的加密货币项目Libra发布白皮书以来,全球主要国家央行开始密集释放研发数字货币的信号。

2019年8月,央行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提出加快推进DCEP研发步伐;9月,据《中国日报》报道,DCEP的闭环测试已经开始。

2019年底,央行已确定深圳、苏州等城市作为DCEP的试点城市,以及关于DCEP落地前的准备。

2020年1月,央行在坚持双层运营、M0替代、在可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下一步将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稳妥推进DCEP出台应用。

2020年2月,央行发布《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从技术架构顶层设计上进一步稳定推进了央行DCEP。

2020年4月,央行表示将加强顶层设计,坚定不移推进法定DCEP研发工作,系统推进现金发行和回笼体系改革。

2020年10月,深圳成为首个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试点城市。在“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中,有47573名中签个人成功领取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红包交易62788笔,交易金额876.4万元。主要应用场景为扫码支付、碰一碰标签支付。

2020年12月,苏州将会推出“双十二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相比深圳试点的应用场景,苏州试点会增加碰一碰NFC支付。

六、产业图谱

目前,数字人民币产业链还只是开始,数字人民币的建设还需要产业协同共建。

比特币合法吗?

比特别是否合法吗?

严格的来说,这句是有毛病的,“比特币”是个名词,也是一种客观存在,自身并无“合法/不合法”的概念,犹如“海洛因合法吗?”……

我想正确的理解就当提问的问题是“比特币交易合法吗?”来理解吧。

这其实是个法律问题。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上面这个法律的定义,决定了一种行为是否合法,必须首先对其“立法”,而“立法”的前提也肯定是要对应到“某一个具体的国家”身上了。

那么,答案就是这样的:

比特币交易行为在中国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个人参与了也不违法,单位参与了属于违法。

比特币的性质,属于一种“存在于互联网之上的虚拟物品”,目前而言,并无任何国家信用作为其“货币属性的保证”,因此,根据其“总量有限”的特征,理解为一种“具有稀缺属性的类收藏品”可能更为合适。

因为稀少,从而具有“喜欢他的人愿意出价”的特性,而在全世界呈现出“拥有者以价格标注”的现象。仅此而已。

目前中国的法律,有一个特点就是:

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

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禁止个人不能参与比特币交易、持有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个人去参与了是可以的;法律没有对单位“允许使用、持有比特币批准”的情况下,如有单位参与,是违法的。

在比特币价格不断波动的过程中,中国管理部门也是发出了不少“风险提示”的预警,提醒国人“比特币不具有货币特性,注意风险”!

比特币在国外也没有得到任何一个国家法律上作为货币的认可。

比特币作为一种“互联网稀缺性虚拟物”的存在,确实是科技上的一件稀罕物,目前已经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上市。

尽管其自身已经用价格表达出自己“目前是值钱的”,但毕竟这玩意是个“想不出来有什么实用价值且无人认领的物件”——至少目前是这样。

GMk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不是传销,但打着比特币或者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虚拟诈骗的活动路见不鲜,实际上它们和虚拟货币一点关系没有。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完全是合法的存在。在2013年的12.5比特币风险通知中央行等五部委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的属性。

央行行长周小川则把比特币看成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央行无权取缔。

虚拟数字货币“亚欧币”一年骗4.7万人40亿,为何这么多人会上当?

关于亚欧币传销大佬的一些江湖轶事

“亚欧币”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传销案,从第一把交椅刘琅,到第二把交易夏建荣,再到后面的跟班,还有刘琅的司机,每个人都充满了故事和传奇,如果了解这些人的情况,会发现很多有趣的事情,而我正好因为工作的原因,接触到了这几个人。

首先说刘琅,根据海口警方的材料,刘琅本人是文化人,是某知名女作家的老公,早年出了几本很不错的书。我在读大学的时候,还读过一本他的书。相信很多刚上大学的同学都读过他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大学的精神》,“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这句著名的话,就是从这本书里看到的。

我在派出所里见到刘琅的时候,刚开始聊的时候,就是聊的这本书。可以看得出来,刘琅的文化修养很高。我们从《大学的精神》聊到《才女书》,又聊到《这么早就回忆了——六十年代精神》。这三本书,刘琅都曾经参与了编写。当聊到《这么早就回忆了》这本书的时候,我给他说,人民大学有一位教授在前两年写了一本书叫做《重返80年代》,跟《这么早就回忆了》有一些同样的秒处,刘琅很快地就说,他知道这本书,是程光炜教授写的。说真的,如果不是很有文化修养的人,是不知道这样一本小众的书。

几年前,刘琅弃文从商,成立了一个很有影响力的民间社团,叫做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下设立了中国专业人才管理中心。不过去年7月份的时候,该社团被列入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行列中。在百度上搜索“刘琅主任”四个字,可以看到刘琅以专家委员会主任的名义出席各种国内外高端会议。

在此要说的是,刘琅主任从文、从商的经验,与后来他主导亚欧币的事情,是没有关系的。只是觉得一个在文化圈里颇有影响力的名士,后来涉嫌组织传销,确实令人唏嘘。

在看守所里,我给刘琅主任背诵了一段《大学的精神》里的一段话,他也颇有感慨地说了一句“今天这样,隔着铁窗,是不是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我说,确实挺意外的。

再说,第二把交椅夏建荣。应该是个传销的老油条,早年曾参与过九州币,虽然不能说是九州币的主导者,但也是九州币的一个小头目。在亚欧币的圈子里有这样的一个传言,但是被刘琅否认。在16年5月份时,夏建荣还不是第二把交易,只是亚欧币的一个小罗罗。但当时刘琅和其他几个负责人关系闹僵,发现夏建荣比较老实可靠,就把夏建荣找过来,扶正成为了第二把交易。但是,这个被刘琅否认,刘琅说,是夏建荣主动来找他的。

夏建荣大概有60岁左右。之前曾做过好几个传销项目,应该赚了不少钱。传销就是这样,当盘子还在的时候,大家称兄道弟一起赚钱,但是当盘子被端了的时候,就互相推诿,互不承认。夏建荣就一直将脏水往刘琅身上泼,认为刘琅是最后组织者,自己表现得憨厚老实,一脸无辜。而刘琅则说,他跟亚欧币没有关系,他只是在做他的瑞宝公司,是夏建荣找他来讲瑞宝公司,并被夏建荣所用的。

夏建荣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虽然自己已经被抓了,但是在做传销的这几年积累了不少的人脉,做完牢出来之后,又是一条好汉,随便搞点事情,把人都聚拢起来,就能赚到钱。

还一个有意思的是,在夏建荣被抓之前,他还打着跨亚欧公司的名义,在全国各地去招商引资。用他的话说,时间安排的太紧了,在一个城市里所待时间,不超过两天,就要赶往下一个地方。事实上,确实有一些地方,已经被他忽悠了。根据公开的资料,跨亚欧公司曾与安徽省郎溪县签署了“共建虚拟数字货币”的协议,是一个“郎溪·跨亚欧东方农耕文化数字生态旅游特色小镇项目”。项目的总指挥是孙无极(又名孙习重),是海南跨亚欧公司的顾问,目前已被海口市公安局网上追逃。

关于夏建荣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在这里就不一一说了。简单提两笔,就是他曾经去联合国开过会,还在联合国拥有一件办公室。这个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不过,他们应该也是被骗了的,据说为了弄这个办公室,他花了一千多万给另外一个山寨组织。

由于篇幅问题,其他几个人物,就不多讲了。总之,这个草台班子搭建起来的传销团伙,轻轻松松地就在圈了几十个亿。模式很简单,套路也很简单,你去网上搜一下,很多网站都有卖传销密集,搭建传销网站的人。只能说,老百姓的钱,也确实挺好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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