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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上接C105版)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股东权益
2020年末,股东权益合计29,095.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75.12亿元,增长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8,935.02亿元,增加2,173.16亿元,增长8.1%。
5.4 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况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各级资本充足率。按照监管机构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零售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
2020年末,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8%,一级资本充足率14.28%,资本充足率16.88%,均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为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
关于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行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杠杆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本行在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持续推进资本工具创新,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并合理控制资本成本。
◆ 境外优先股发行情况
本行于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1.45亿股美元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亿美元,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在扣除佣金及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进展情况
本行于2020年9月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本行在境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的外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本行拟在境内市场发行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方案还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 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情况
本行于2020年9月、11月先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两笔规模为600亿元、4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本行于2021年1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一笔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5.5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主要监管指标
注:本表所示监管指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进行计算,比较期数据不作追溯调整。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填报说明》的规定,计算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
5.6 展望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化。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国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更加光明的前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数字金融发展空间广阔,线上线下融合趋势加速,消费金融业务有望实现大的发展,为银行业加快形成与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配的经营发展新质态提供有利条件。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工商银行新三年规划起步之年。中国工商银行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新三年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从严治理,扛起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集团治理效能。二是坚持客户至上、服务实体,把握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积极传导货币政策,合理摆布投融资质量、节奏、规模、价格,促进服务实体经济的资金总量稳定、服务质量提升、融资结构优化、投放精准直达。三是坚持科技驱动、价值创造,增强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加快推动全行数字化转型,高标准做好科技创新规划和e-ICBC战略升级方案实施,建设科技强行和数字工行,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制高点。四是坚持国际视野、全球经营,拓展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领域。聚焦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优化我行国际化发展策略,提高全方位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客户全球化综合化需求。五是坚持转型务实、改革图强,激发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坚持扬长补短与固本强基互促、顶层设计与经营实际结合,深化重点战略实施,推动经营转型,完善金融服务创新体系,积极探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六是坚持风控强基、人才兴业,强化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用高质量风控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努力开创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6.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6.1 证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进行配股,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有关本行优先股发行情况请参见“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
报告期本行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情况及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请参见“讨论与分析—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况”。
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6.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93,520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其中H股股东116,924户,A股股东576,596户。截至业绩披露日前上一月末(2021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17,297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持股总数中包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本行的H股。
(4)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2019年12月,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A股12,331,645,186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报告期末,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946,049,758股,A股和H股共计20,277,694,944股,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比重的5.69%。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3 主要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
6.4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普通股股份的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如下:
A股股东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717,852,951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013,921,700股。
(2)由于占比数字经四舍五入,百分比仅供参考。
H股股东
注:(1)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该等股份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代表若干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系根据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最后须予申报之权益披露而作出(申报日期为2019年6月12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因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可代表客户对该等股份全权行使投票权及独立行使投资经营管理权,亦完全独立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合计方式,豁免作为控股公司对该等股份权益进行披露。
(2)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报告期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H股7,946,049,758股。
(3) 根据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的权益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受控制法团,共持有好仓权益H股4,874,071,000股,分别占H股及全部普通股比重的5.62%及1.37%。
(4) 由于占比数字经四舍五入,百分比仅供参考。
6.5 优先股相关情况
◆ 近三年优先股发行上市情况
“工行优2”发行情况
经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9]444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48号文核准,本行于2019年9月19日非公开发行了7亿股境内优先股。本次境内优先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值平价发行。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首5年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其后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存续期内固定息差保持不变。本次境内优先股首5年初始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4.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9]1752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于2019年10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证券简称“工行优2”,证券代码360036。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7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境内优先股发行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境外优先股发行情况
经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0]138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91号文核准,本行于2020年9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了1.45亿股美元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美元(具体情况请参见下表)。本次发行的境外优先股于2020年9月24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佣金及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本次境外优先股的合格获配售人不少于6名,其仅发售给专业投资者而不向零售投资者发售,并仅在场外市场非公开转让。
本行境外优先股发行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工行优1”股息率重置情况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行于2015年11月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简称“工行优1”,代码“360011”)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定价方式,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首5年的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后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2020年11月,“工行优1”从发行日起满5年,本行对“工行优1”的票面股息率进行重置,自2020年11月23日起,“工行优1”重置后的票面股息率为4.58%。
本行境内优先股股息率重置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 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东数量为26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东数量为32户。截至业绩披露日前上一月末(2021年2月28日),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东数量为25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东数量为33户。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2020年12月31日的在册境外优先股股东情况。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工行优1”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0年12月31日的“工行优1”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1”的股份总数(即4.5亿股)的比例。
“工行优2”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0年12月31日的“工行优2”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2”的股份总数(即7.0亿股)的比例。
◆ 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本行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工行优2”股息分配的议案》,批准本行于2020年9月24日派发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息;本行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欧元优先股和“工行优1”股息分配的议案》,批准本行于2020年11月23日派发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息,于2020年12月10日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
本行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和“工行优2”每年付息一次,以现金形式支付,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本行境内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且境内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根据境内优先股发行方案约定的有关股息支付的条款,本行分别向“工行优1”和“工行优2”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20.25亿元人民币(含税)和29.4亿元人民币(含税)。
本行境外欧元优先股每年付息一次,以现金形式支付,计息本金为清算优先金额。本行境外欧元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且境外欧元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根据境外欧元优先股发行方案约定的有关股息支付的条款,本行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为0.4亿欧元(含税),上述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按股息派发宣告日汇率折合人民币3.14亿元,实际派发时以欧元币种派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时,本行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欧元优先股条款和条件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一并计入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的派发事项。
本行近三年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派息总额含税。
上述股息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付息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 优先股赎回或转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赎回或转换事项。
◆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 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本行优先股的主要发行条款,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且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
7. 利润及股息分配
经2020年6月12日举行的2019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0年6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628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936.64亿元。
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20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660元(含税),派息总额约为人民币948.04亿元。该分配方案将提请2020年度股东年会批准。如获批准,上述股息将支付予在2021年7月5日收市后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和业务规则,A股股息预计将于2021年7月6日支付,H股股息预计将于2021年7月27日支付。
关于股息相关税项及税项减免事宜,可参见本行发布的股息派发实施相关公告。
本行近三年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注:(1)普通股现金分红(含税)除以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优先股股息的分配情况请参见“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
8.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行已根据国际、国内会计准则的变化对相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报告期内无因重大会计差错而进行的追溯调整。
9. 发布年报、摘要及资本充足率报告
本年报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披露的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亦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披露的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将适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其中,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将寄发予H股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11名。王景武副行长、张文武副行长、徐守本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05.50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332.47亿元。
3.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5日,A股派息日为2021年7月6日,H股派息日为2021年7月27日。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660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948.04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1.40亿元,增长1.2%。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
4.2020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同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关于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五、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的议案
六、 关于《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2020年度风险偏好执行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2020年度风险及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2020年集团并表管理情况与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1.发行总额:不超过1,9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工具类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期限:不少于5年期;
5.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过程中相关的所有事宜,该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授权高级管理层在二级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关于《普惠金融业务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关于2021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七、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八、关于召集2020年度股东年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0年度股东年会拟于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50召开,具体事项请见本行2020年度股东年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60元(含税)
● 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0年度股息。A股派息日为2021年7月6日,H股派息日为2021年7月27日。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159.06亿元。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0年度股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3.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5日,A股派息日为2021年7月6日,H股派息日为2021年7月27日。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660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948.04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1.40亿元,增长1.2%),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
4.2020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行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
本行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1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5名。由于本行监事长空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炜监事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0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0年度发展战略评估意见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