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专家把脉大概率将维持震荡行情基金0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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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知风云:
新春伊始,元宵佳节。各家公司的年度会议刚刚落幕,新年度的工作部署正在展开,很多朋友打过电话交流询问,其中一个重要的话题,便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主要改革领域,在新的改革时期将如何开展、如何深化?
作者|
知本咨询国企产权研究院
编辑|
亿亿
校对|
阿苓
这确实是个大话题,过去十年间,混改从2015-2018年的1.0试水阶段,升级到2019-2020年的2.0脉冲阶段,再进展到2021年以来的3.0理性阶段,经历了不同的主题,展现了差异的频率,客观的说,发展变化确实比其他改革要更快。
大家对未来三年混改发展方向的关心,一方面是这项改革事关很多企业长期发展,另一方面也是面对这样快速变化的改革节奏,有些许茫然。
世间所有,显露出来的都是表象,发挥功能的全在中心。
当我们希望感知到混改深化向前的真正动力,就需要穿透政策文字、交易数字,向深层动因下功夫,认真思考、小心求证。今天就来一起帮助大家回答混改深化的五个关键问题。
问题1:如何全面理解混改政策?
混改政策出台了很多,从宏观指导意见到微观操作指引,可以说比较完备。核心的政策精神,我们总结就是三条:
第一条,十六字混改原则,
那就是“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这是所有时期、对所有企业都要坚守的基本出发点。
第二条,“三因三宜三不”。
这条原则,背后的核心思想是
四个字:“实事求是”。
如果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从经济学视角,剔除了企业个性因素,但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是从管理实践入手,每家企业个体差异就变成了主要问题。三因、三宜、三不,就是体现出企业要求、市场要求,避免行政化、一刀切。
第三条,分层分类。
对于不同功能类型、不同产权层次的企业,要有不同的混改原则。那些充分市场化的业务,那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下属的市场化企业,都是积极鼓励推动的。当然,对于自然垄断、非充分竞争、公益型产业,混改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以上这三条混改基本政策,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重点强调,我们认为,它们充分体现了“客观、理性”的政策出发点。
客观审视混改,每家企业的产权改革都是市场行为,要尊重市场规律,也要接受市场选择。
理性看待混改,它可以解决国企改革部分问题,但并非包治百病,更不可能一混就灵。
面向未来,混改的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因为现行政策就是站在客观理性的出发点上。对混改感兴趣的国企,全面理解深化混改的新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准确理解“客观、理性”的含义,在此基础上,不迟疑不困惑,不等待不摇摆,积极前行、争取成功。
问题2:混改实践中最突出的难题是什么?
既然混改的政策一如既往,基本稳定,需要的只是对于“深化”的深化理解,那么为什么从过去一年的市场现象看,这项重要的改革好像没有前几年那么热了呢?
那是因为,在客观、理性的市场选择、管理问题上,混改也同样面对实际落地的三个突出难题:
投资引进难
机制改革难
员工持股难
投资引进难,举一个数据就明白。我们从2019年开始将全国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产权成交项目和产权披露项目进行统计,将两个项目总数相除,得到一个指标,姑且叫做“成交率”。
从2019-2022年,一共四年时间,这个指标从40%多一点上升到50%多,但总体上还只是刚到一半。
这就是说,
包括混改项目在内,全国国企产权增资、转让项目通过产权市场寻找到买家的比例,总体上只有一半,这就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投资人引进确实很难,如果想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三高”投资人,肯定是难上加难。
加上2020-2022年的三年疫情,各种所有制的市场化企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现金流发生问题、环境预期发生疑虑的大有人在,对于投资混改更是慎上加慎。
所以,在投资人引进难的整体环境背景下,期待一个不断强势增长的混改企业数量,是不现实的。不过,这种情况更加提醒我们,保护好国有经济、保护好民营经济、发展好外资企业,对我们国家未来的改革有多么重要!
机制改革难和员工持股难的问题,是已经推动混改的企业家们经常谈到感受到的共性问题,我们在下面几个部分再单独做说明。
问题3:混改难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一些朋友讲,“混改很难啊!”。我们理解,这里的混改难既包括刚才谈到的混改寻找投资人的环境难题,也包括混改自身经营管理难题。如果寻找这些难题的源头,可能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是,对混改热情不高。
这就好比四季温度,只有在一个合适的区间内,世界才更美好。春秋季节最适宜发展生长,夏天在户外就要过热中暑,冬天即使穿着棉袄也不愿长期在外面呆着。
混改在2017-2018试点的过程中,出现了包括中国联通、东航物流等不少好的案例,有很多企业跃跃欲试,一派“春播”景象。到了2019年,就在各种内外力量下,迅速热烈起来,各省市、各集团你争我赶把几十个、上百个项目集中拿出来,“夏忙”的特点很显著。
2021-2022疫情反复影响,混改客观进程放慢,大家对这项改革的热情下降不少。
集团公司对混改积极性不高,因为混改企业的治理管控会带来更多麻烦;国企领导多数不愿靓女先嫁,只愿意把经营比较差的企业推向产权市场,结果更不理想;其他所有制企业这两年很多自身难保更是无暇参与国企混改;市场投资者觉得混改企业项目周期长、回报慢,也少有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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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环境端看,混改难是多方面市场主体对混改热情不高的集中体现,我们国家2023年开始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力求尽快回到正常轨道,对于混改事关国民共进的重要领域,建议也要有明确的未来指向,将混改温度计重新调整到春天、秋天适宜的状态。
第二个原因是,对混改方法运用不当。
很多原本初衷不错的混改项目,最终没有落地,竹篮打水一场空,是在混改的很多细节问题处理上,由于方法不到位,一不留神把胜利错过了。
比如在股权结构设计上,虽然有了“宜参则参、宜控则控”的原则,但下意识的方案设计出发点还是控股,而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份额,这样从一开始就压缩了外部投资者积极参与新公司治理的空间和意愿。
比如在混改企业的治理上,虽然在多个政策文件中都要求探索混改企业的差异化管控方式,有个别领先省份出台了相应差异化管控文件,但据我们观察,差异化管控并没有形成共识,也还没有形成普遍实践。
对比混改原则十六字原则,完善治理、强化激励、提升效率,其中十二字都在谈机制改革、机制激活,但是如果差异化管控没有及时跟上来,做到实处,集团公司对于所有企业仍然是上下一般粗,一视同仁,那么混改的目的和作用,混改企业的意义,都将大打折扣。
所以,混改方法运用不当,对于前期“混股权”造成的影响是不能成功,对于后期“改机制”形成的结果是机制改革难。
问题4:深化混改从哪里破局?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上下统一的共识。如何在2023年开始的国企改革新周期内,进一步深化混改,有效应对混改实践中出现的挑战和问题呢?
我们认为,关键破局之道,是两句话,八个字:
切口要小,刀口要深!
混改涉及众多行业,大量企业,事实证明齐步走、齐发力,效果是有限的,这个时候特别需要挑选国家战略亟需,企业发展急迫,员工激励期待三个动力都具备的领域,作为进一步深化混改的示范区、突破区,率先建立起大量成功的经验。
哪里满足这些条件?
知本咨询认为,国企正在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在推动的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正是可以利用混改方式,实现快速发展的主战场。
科技创新是高风险活动,需要市场机制;同时也是开放性活动,需要多方利益绑定;还是智力资本密集活动,更需要激发带头人、团队和组织活力。
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可以建立多方制衡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也能够从产业和企业诞生开始,就赋予它充分市场化的基因,避免半路混改的文化障碍。
另外一点很重要的是,科技型公司,特别是新设公司、成长初期企业,资产盘子小,增值空间大,更有利于投资者和核心团队的激励效果展现。
所以,进一步深化混改,可以首先在科技公司找到突破点,建立起一股领先+相对分散+激励股份的最优股权结构,把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充分对接起来,发挥混改企业的治理优势、人才优势和激励优势。
一方面是切口要小,另一方面还需要“刀口要深”。
科技企业的混改,机制改革更重要。如何建立可以学习华为、比肩海康威视的创新能力?关键是从一开始就要学习这些优秀案例企业的机制环境。
国有企业集团自身实力很强,这对于孵化新兴科技产业可能不是优势,而是“大树底下不长草”的弊端。真正让科技公司成长起来,而不是一直长不大,靠母体营养的老婴儿,就需要通过真正的市场化运营、差异化管控让混改后的科技企业自由的在创新世界闯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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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科技型企业混改,要把彻底的机制改革和管控治理改革放在最重要、最紧迫的位置上,从章程系统修改、董事会决策授权、全部市场化用工、调整工资总额政策、完全对标市场薪酬、减少集团行政干预等各个方面同时发力,用“刀口深”来换得新生。
问题5:员工持股怎么进一步推进?
从2016年133号文件开始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试点员工持股工作以来,六年时间过去,从央企到地方国企,有许多进入试点范围的企业,已经用实践来验证这项重大的中长期激励改革。
在绝大部分试点企业里,员工持股展现出了强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对于推动利益绑定、风险共担的激励效果起到关键作用,很多企业的经营绩效大幅提升,市场化机制明显改善。事实证明合理的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支撑性改革措施。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员工持股试点中出现了股权流转受制约等技术问题,也存在少数企业可能会利用存量市场、内部市场进行利益输送的问题和潜在风险。
在此基础上,2023年之后的员工持股如何深化推进?我们认为,要在肯定和支持员工持股改革的基础上,完善政策、突出重点,用继续改革来解决现有改革中的难题。
在政策层面,133号文件是一个试点性质的政策文件,按照管理惯例,一项试点政策在总结经验后,需要常态化推进,应该修订明确为正式的管理办法。
六年时间已经过去了,133号文件的试点经验总结时间相对比较充分,建议可以尽快研究出台正式的混改企业配套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用法律法规代替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员工持股的健康发展。
在实践层面,结合科技企业市场化机制打造,将配套员工持股与科技企业股权多元化,以及新设多元股东科技企业相结合,更大力度的将科技创新与核心人才持股紧密关联起来。
同时打通133号文件和4号文在政策规定上的标准,扩大单一员工持股比例激励领头雁,同时我们也建议全面学习借鉴科研院所,特别是近年中科院系统的科技人才股权激励做法,创新实践、大胆尝试,将员工持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渠道。
近期,这个领域的工作已经在启动,充分说明这个方向是准确的。
2020年春节,我们曾经写过一个春联,对于新时期深化混改依然有效,在此旧文重提,但求互勉:
上联:公混私、私混公、公混公,混来混去混成国家大事;
下联:改政策、改治理、改机制,改来改去改成企业头条。
横批:混改有理。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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